贵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议》收悉。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稳步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组建了全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为百姓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我国公共卫生领域也暴露出了不少的短板与漏洞,构建新时代公共卫生体系显得很重要和迫切。该提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直指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政协年重点提案办理和乌鲁木齐市党政主要领导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及市委常委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制定了《关于构建新时代公共卫生体系建议的工作方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疫情防控三年以来,市、区(县)两级财政投入大量预算资金采购PCR实验室设备及耗材,以保障核酸采集、检测工作顺利开展,为新冠疫情全面胜利打下基础。
1.市疾控中心PCR实验室建设情况。目前市疾控中心PCR实验室面积共440平方米,由两套独立的二级实验室组成,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设置,保证实验流向、气流、人流、物流均为单向流动,制定了多项操作规范及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布局和流程符合各项生物安全技术规范,PCR实验室检测能力均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2.区(县)疾控中心PCR实验室建设情况。区(县)按照人口基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因地制宜设置PCR实验室13个,面积合计14959平方米,核心仪器设备(核酸提取仪、PCR扩增仪、生物安全柜、全自动、分杯等系统)台数4045台,实验室布局和检测流程均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各项生物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持续推进卫健疾控领域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促进人才队伍高质量、专业化发展。一是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市人社部门依据各单位编制方案,为市、区(县)两级的疾控中心和防疫专员办公室核定岗位职数,共调整、审核、备案岗位设置方案55家,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专业化发展水平;二是限定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下限。为强化疾控机构内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市编办要求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在事业编制内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截至2023年4月30日,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实有在编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94 %,实有在编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占比84 %;三是落实岗位管理自主权。允许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方向和上岗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之间的职数由低向高依次调剂使用,进一步拓展了卫健疾控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发展空间。
2.提升疾控科研人才队伍能力。依托西部之光、乌鲁木齐市新发突发传染病专家研究室等项目,发挥首席专家、专家和顾问团成员作用,通过“师带徒”、联合科研攻关、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现有疾控人才队伍专业技术和科研创新能力。
1.加强信息共享,完善高效预警协同机制。一是强化疫情监测分析和动态监测信息系统预警功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优化提升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市应急管理局与120急救中心建立完善了资源共享与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监测系统信息,推进大数据的挖掘利用,不断建立完善集疫情研判、评估、决策、防控为一体的高效协同机制。二是建立全新新冠动态监测网络。2023年4月8日,乌鲁木齐市疫情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需要,建立了全新新冠动态监测网络,覆盖各哨点医院、社区哨点、境外输入人员、本土变异监测、城市污水监测。同时,组成8个工作专班开展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各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根据监测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为调整防控策略提供决策参考。三是优化报告机制。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是120急救中心接警出动后,第一时间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现场人员伤亡及救援情况,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核查事故信息,30分钟内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科;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发生后,市疾控中心在接到区(县)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卫健委报告并同时开展疫情核查,及时上报核查情况,市卫健委在接到疫情报告后30分钟内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科。
2.建设应急专业队伍,提升各类突发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市卫健委按照常备不懈、平战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成立了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应急专业队伍,依托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等单位组建了素质好、业务精的6类8支240人的卫生应急队和4支120人医疗救治队,专业覆盖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突发中毒事件、突发食品安全和紧急医疗救治等类别,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专家库和应急队伍成员。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卫健通过开展分类分级的相关业务培训、现场演练、桌面推演、技能大比武等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现场综合处理能力,为快速、准确、高效、科学处置我市重点、突发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奠定基础。
(一)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公共卫生硬件能力建设。截至2022年底,乌鲁木齐地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68家(不含兵团、武警、军队机构,不含年底停业、撤销机构),其中医院126家(三级25家,二级30家,一级及未定级7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98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家,其他机构15家。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7.85张(全市床位数32059张),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4.1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4.84人,2021年国家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6.70张,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04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3.56人(2022年数据国家暂未发布),我市均已超过国家标准。
2021年以来,市发改委累计争取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1项,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4200万元,为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累计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项,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为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应急医疗、传染病区改造项目;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项,获得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分别为沙依巴克区核酸检测实验室项目和高新区(新市区)核酸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卫生硬件能力建设。
(二)持续推进国际医院后备传染病医院建设。国际医院西侧已建公共卫生临床楼拟作为后备传染病医院,总建筑面积11400平方米,其中,发热门诊600平方米,公共卫生临床楼10800平方米,估算投资15600万元。主要建设包括发热门诊(门诊医技区、医护清洁区等)、公共卫生临床楼(设置床位数约230张,PCR检验区、门诊医技区、留观病房区、医护洁净区、手术区等),并购置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及办公家具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目前该项目主体框架结构建设已完成,建成后可满足传染病预检分诊、隔离、留观、诊断、治疗及康复一体化管理。
(三)落实待遇保障,稳定人才队伍。公共卫生行业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近年来,通过连续提高绩效奖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项目的发放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特别是基础绩效奖金标准连续两年度提升,使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联动上浮,极大增强了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激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市人社部门后期还将继续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正常调增机制,稳步提升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同时,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指导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治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人社发〔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卫政法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保障和激励作用。
(一)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发挥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市发改部门已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医疗保障工程等方面内容纳入《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章节,同时,联合卫健等20家部门联合印发了《乌鲁木齐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并积极推动卫生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乌鲁木齐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不断促进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市发改部门将争取项目资金作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项,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2210万元,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和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累计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项,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亿元,分别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水磨沟区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项目、高新区(新市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及配套消毒供应室建设项目、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及产房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同时,2023年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市卫健委及各区(县)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目前共有11项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乌鲁木齐市第八人民医院、米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项目),总投资70.35亿元,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1.8亿元。项目的落地建成,进一步改善和增强了医疗服务硬件设施水平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了我市应急医疗救治能力。
(三)建立稳定财政投入机制。我市2022年安排医疗卫生行业财政资金共计33,750.74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6,491万元、全民健康体检补助资金1,694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178.54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958万元、中医药传承与发展325万元、计划生育奖补资金1,410.8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1,693.4万元,不断推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四)健全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制度。每年安排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相关经费,专项用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拨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专项资金95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住院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师资培训、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适宜技术推广、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精神科转岗培训、出生缺陷培训、基层产科培训、院前急救培训、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等项目,确保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1.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我市1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均可开展中医医疗服务,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内涵建设标准。近三年,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
2.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建立了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大推进市中医医院、米东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能力建设。市中医医院挂牌自治区治未病中心,在全疆范围内组建治未病专科联盟,目前已建立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及科研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服务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米东区中医医院于2022年5月通过自治区评估,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一所中医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三级中医医院,待运行三年后进行等级医院评审。
3.提高中医药治疗能力。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米东区中医医院积极推动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以京乌医疗卫生合作为契机,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建立了医疗技术合作,确定了“强中医、重疗效,传承创新;强专科、育名医,服务全疆”的发展战略目标,开展多渠道人才培养方式。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内分泌科),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内分泌科),自治区中医重点专科10个(脑病科、妇科、肺病科、针灸科、肛肠科、心病科、脾胃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老年病科),市级重点专科2个(针灸推拿科、中医内科),自治区级重点专病5个(肺胀、风眩、中风、脑中风、消渴病),自治区重点专科培育项目2个(骨伤科、康复科),优势病种97个,专科协定方60余种,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43项。
(一)建设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乌鲁木齐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917号。乌鲁木齐市粮食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站第二仓库院内,项目总投资4830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设计总建筑面积4186.95平方米,分为两个建筑单体。其中:主要用于存储应急医疗物资和疫苗、医用试剂、药品、中药材、医用器材等,集智能冷藏、冷冻和自动化仓储为一体的医疗物资储备库的丙类库房面积为3987.05平方米;用于存放酒精类消杀物品的甲类库房面积为199.9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库内高位及低位自动化货架设备及冷藏、冷冻库体的搭建安装工作,室外场坪、道路及绿化的施工也在进行中,预计2023年6月底完工。
(二)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财政经费投入机制。全面加强医疗资源准备,提高“保健康、防重症”能力,新冠疫情进入“乙类乙管”政策后,市级安排相关疫情防控资金预算,做好相关医疗机构救治设备设施和药品的提升和储备工作。市财政部门已向市级相关医疗机构安排相关预算资金合计9,869.09万元,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医疗设备储备5,570.09万元、相关药品储备4,299万元。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印发了市级预案8个,部门预案17个,涵盖12个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指导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2.加快构建适薪酬激励机制。探索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加快构建适应公共卫生人才职业特点的薪酬激励机制,逐步缩小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差距,逐步完善医疗卫生人才的薪酬激励制度和组织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细化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工作措施》,2020年完成523人次133万元的临时性工作补助金发放,以及市属12家单位核增一次性绩效发放1850万元。2022年至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安排,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完成了市、区(县)两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汇总统计工作(2022年8月10日至12月6日),并于2022年12月中旬报自治区卫健委。
(一)加强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信息共享。目前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已设置了公共卫生科、院感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加强与属地疾控部门沟通联系,发挥监测前哨作用,准确、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对全市35家医疗机构和1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资源使用情况、重症患者诊疗情况等数据进行收集、汇总、监测和分析,对医疗资源是否出现挤兑及时做出预警或预判,对医疗资源使用情况及门急诊阳性检出率做到日监测、周分析,每周与疾控部门共享监测分析报告,为疾控机构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共享。近年来,持续发挥委属医疗机构自身医疗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目前,医疗机构已建立首诊机构与转诊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并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了基于以综合医疗联合体为主,专科医疗联合体为辅,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一区、多核、多组团”的医疗联合体,充分保障了分级转诊工作和信息的互通互联。目前已建立以市儿童医院、市友谊医院等委直属7家医院为龙头的7个医疗联合体,已与422家医疗机构签订了医联体协议、与3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了专科联盟,在各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了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医疗资源得到了有效共享。
(三)组建健康大数据分析队伍。依托智慧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强化数据互联互通,逐步汇聚以电子健康卡(码)为主索引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一是建立智慧城市卫生专网,依托卫生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构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数据传输网络,打通168家自治区、兵团、市级、区(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智慧健康专网接口,对核酸检测机构、发热门诊、二、三级医疗机构形成全覆盖。二是截至目前,电子健康卡累计发卡量已达990.41万张,累计用卡量已达3.44亿人次,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已实现15家二、三级医院和740家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检查检验信息的接入,实现全市86家卫生服务中心、18家卫生院,535家卫生服务站、89家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数据的接入,实现急救中心、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相关业务数据接入,现有数据量4.4亿余条。三是通过数据治理,我们初步建立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急救信息、血液信息、免疫规划等主题库,实现医疗服务监管、公共卫生服务监管、疾病分析监管、血液信息监管、院前急救监管等分析应用。
感谢贵委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首府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贵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议》收悉。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稳步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组建了全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为百姓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我国公共卫生领域也暴露出了不少的短板与漏洞,构建新时代公共卫生体系显得特别的重要和迫切。该提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直指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具备极其重大参考价值。市卫健委格外的重视,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政协2023年重点提案办理和乌鲁木齐市党政主要领导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及市委常委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制定了《关于构建新时代公共卫生体系建议的工作方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一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疫情防控三年以来,市、区(县)两级财政投入大量预算资金采购PCR实验室设备及耗材,以保障核酸采集、检测工作顺利开展,为新冠疫情全面胜利打下基础。
市疾控中心PCR实验室建设情况。目前市疾控中心PCR实验室面积共440平方米,由两套独立的二级实验室组成,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设置,保证实验流向、气流、人流、物流均为单向流动,制定了多项操作规范及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布局和流程符合各项生物安全技术规范,PCR实验室检验测试能力均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区(县)疾控中心PCR实验室建设情况。区(县)按照人口基础结合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因地制宜设置PCR实验室13个,面积合计14959平方米,核心仪器设施(核酸提取仪、PCR扩增仪、生物安全柜、全自动、分杯等系统)台数4045台,实验室布局和检测流程均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各项生物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持续推进卫健疾控领域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促进人才队伍高质量、专业化发展。一是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市人社部门依据各单位编制方案,为市、区(县)两级的疾控中心和防疫专员办公室核定岗位职数,共调整、审核、备案岗位设置方案55家,不断的提高事业单位专业化发展水平;二是限定疾控机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占比下限。为强化疾控机构内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力量,市编办要求疾控机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岗位在事业编制内不能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能低于70%。截至2023年4月30日,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实有在编人员中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占比94 %,实有在编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占比84 %;三是落实岗位管理自主权。允许事业单位依据自己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方面技术岗位专业方向和上岗条件,专业方面技术岗位内部等级之间的职数由低向高依次调剂使用,进一步拓展了卫健疾控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发展空间。
提升疾控科研人才队伍能力。依托西部之光、乌鲁木齐市新发突发传染病专家研究室等项目,发挥首席专家、专家和顾问团成员作用,通过“师带徒”、联合科研攻关、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等方式,逐步的提升现有疾控人才队伍专业方面技术和科研创新能力。
加强信息共享,完善高效预警协同机制。一是强化疫情监测分析和动态监测信息系统预警功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优化提升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市应急管理局与120急救中心建立完善了资源共享与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监测系统信息,推进大数据的挖掘利用,不断建立完善集疫情研判、评估、决策、防控为一体的高效协同机制。二是建立全新新冠动态监测网络。2023年4月8日,乌鲁木齐市疫情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需要,建立了全新新冠动态监测网络,覆盖各哨点医院、社区哨点、境外输入人员、本土变异监测、城市污水监测。同时,组成8个工作专班开展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各项数据来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根据监测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为调整防控策略提供决策参考。三是优化报告机制。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是120急救中心接警出动后,第一时间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现场人员受伤或死亡及救援情况,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核查事故信息,30分钟内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科;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发生后,市疾控中心在接到区(县)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卫健委报告并同时开展疫情核查,及时上报核查情况,市卫健委在接到疫情报告后30分钟内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科。
建设应急专业队伍,提升各类突发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市卫健委按照常备不懈、平战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成立了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应急专业队伍,依托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等单位组建了素质好、业务精的6类8支240人的卫生应急队和4支120人医疗救治队,专业覆盖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突发中毒事件、突发食品安全和紧急医疗救治等类别,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根据真实的情况需要及时作出调整专家库和应急队伍成员。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卫健通过开展分类分级的相关业务培训、现场演练、桌面推演、技能大比武等形式的活动,逐步的提升专业方面技术现场综合解决能力,为快速、准确、高效、科学处置我市重点、突发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奠定基础。
(一)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公共卫生硬件能力建设。截至2022年底,乌鲁木齐地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68家(不含兵团、武警、军队机构,不含年底停业、撤销机构),其中医院126家(三级25家,二级30家,一级及未定级7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98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家,其他机构15家。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7.85张(全市床位数32059张),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4.1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4.84人,2021年国家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6.70张,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04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3.56人(2022年数据国家暂未发布),我市均已超过国家标准。
年以来,市发改委累计争取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1项,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4200万元,为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施购置项目;累计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项,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为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应急医疗、传染病区改造项目;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项,获得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分别为沙依巴克区核算检验测试实验室项目和高新区(新市区)核酸监测实验室仪器设施购置项目。通过加快项目建设,逐步提升我市公共卫生硬件能力建设。
(二)持续推进国际医院后备传染病医院建设。国际医院西侧已建公共卫生临床楼拟作为后备传染病医院,总建筑面积11400平方米,其中,发热门诊600平方米,公共卫生临床楼10800平方米,估算投资15600万元。主要建设包括发热门诊(门诊医技区、医护清洁区等)、公共卫生临床楼(设置床位数约230张,PCR检验区、门诊医技区、留观病房区、医护洁净区、手术区等),并购置医疗设施、信息化建设及办公家具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目前该项目主体框架结构建设已完成,建成后可满足传染病预检分诊、隔离、留观、诊断、治疗及康复一体化管理。
(三)落实待遇保障,稳定人才队伍。公共卫生行业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近年来,通过连续提高绩效奖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项目的发放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特别是基础绩效奖金标准连续两年度提升,使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联动上浮,极大增强了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激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市人社部门后期还将继续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正常调增机制,稳步提升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同时,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指导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自治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人社发〔2022〕3号)、《关于逐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卫政法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充分的发挥绩效工资的保障和激励作用。
(一)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发挥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市发改部门已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医疗保障工程等方面内容纳入《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重点章节,同时,联合卫健等20家部门联合印发了《乌鲁木齐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并积极推动卫生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乌鲁木齐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不断促进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市发改部门将争取项目资金作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项,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2210万元,为我市新冠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和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累计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项,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亿元,分别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水磨沟区人民医院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高新区(新市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及配套消毒供应室建设项目、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及产房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同时,2023年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市卫健委及各区(县)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目前共有11项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乌鲁木齐市第八人民医院、米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项目),总投资70.35亿元,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1.8亿元。项目的落地建成,进一步改善和增强了医疗服务硬件设施水平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了我市应急医疗救治能力。
(三)建立稳定财政投入机制。我市2022年安排医疗卫生行业财政资金共计33,750.74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6,491万元、全民健康体检补助资金1,694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178.54万元、卫生健康人才教育培训958万元、中医药传承与发展325万元、计划生育奖补资金1,410.8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1,693.4万元,不断推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四)健全卫生健康人才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安排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相关经费,专项用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拨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专项资金95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乡村医生补助、住院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师资培训、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青年医学科学技术人才专项科研、适宜技术推广、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精神科转岗培训、出生缺陷培训、基层产科培训、院前急救培训、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等项目,确保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准不断提高。
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我市1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均可开展中医医疗服务,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内涵建设标准。近三年,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
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建立了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大推进市中医医院、米东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能力建设。市中医医院挂牌自治区治未病中心,在全疆范围内组建治未病专科联盟,目前已建立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及科研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服务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米东区中医医院于2022年5月通过自治区评估,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一所中医特色突出、优势显著、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三级中医医院,待运行三年后进行等级医院评审。
提高中医药治疗能力。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米东区中医医院积极推动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以京乌医疗卫生合作为契机,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建立了医疗技术合作,确定了“强中医、重疗效,传承创新;强专科、育名医,服务全疆”的发展的策略目标,开展多渠道人才教育培训方式。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内分泌科),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内分泌科),自治区中医重点专科10个(脑病科、妇科、肺病科、针灸科、肛肠科、心病科、脾胃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老年病科),市级重点专科2个(针灸推拿科、中医内科),自治区级重点专病5个(肺胀、风眩、中风、脑中风、消渴病),自治区重点专科培育项目2个(骨伤科、康复科),优势病种97个,专科协定方60余种,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43项。
(一)建设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乌鲁木齐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917号。乌鲁木齐市粮食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站第二仓库院内,项目总投资4830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设计总建筑面积4186.95平方米,分为两个建筑单体。其中:大多数都用在存储应急医疗物资和疫苗、医用试剂、药品、中药材、医用器材等,集智能冷藏、冷冻和自动化仓储为一体的医疗物资储备库的丙类库房面积为3987.05平方米;用于存放酒精类消杀物品的甲类库房面积为199.9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库内高位及低位自动化货架设备及冷藏、冷冻库体的搭建安装工作,室外场坪、道路及绿化的施工也在进行中,预计2023年6月底完工。
(二)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财政经费投入机制。全面加强医疗资源准备,提高“保健康、防重症”能力,新冠疫情进入“乙类乙管”政策后,市级安排相关疫情防控资金预算,做好相关医疗机构救治设备设施和药品的提升和储备工作。市财政部门已向市级相关医疗机构安排相关预算资金合计9,869.09万元,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医疗设施储备5,570.09万元、相关药品储备4,299万元。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印发了市级预案8个,部门预案17个,涵盖12个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指导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适薪酬激励机制。探索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加快构建适应公共卫生人才职业特点的薪酬激励机制,逐步缩小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差距,逐步完善医疗卫生人才的薪酬激励制度和组织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细化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工作措施》,2020年完成523人次133万元的临时性工作补助金发放,以及市属12家单位核增一次性绩效发放1850万元。2022年至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安排,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完成了市、区(县)两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汇总统计工作(2022年8月10日至12月6日),并于2022年12月中旬报自治区卫健委。
(一)加强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信息共享。目前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已设置了公共卫生科、院感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加强与属地疾控部门沟通联系,发挥监测前哨作用,准确、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对全市35家医疗机构和1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资源使用情况、重症患者诊疗情况等数据来进行收集、汇总、监测和分析,对医疗资源出没出现挤兑及时做出预警或预判,对医疗资源使用情况及门急诊阳性检出率做到日监测、周分析,每周与疾控部门共享监测分析报告,为疾控机构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共享。近年来,持续发挥委属医疗机构自身医疗资源优势,全方面推进医联体建设。目前,医疗机构已建立首诊机构与转诊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并逐渐完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了基于以综合医疗联合体为主,专科医疗联合体为辅,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一区、多核、多组团”的医疗联合体,充分保障了分级转诊工作和信息的互通互联。目前已建立以市儿童医院、市友谊医院等委直属7家医院为龙头的7个医疗联合体,已与422家医疗机构签订了医联体协议、与3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了专科联盟,在各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了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医疗资源得到了有效共享。
(三)组建健康大数据分析队伍。依托智慧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强化数据相互连通,逐步汇聚以电子健康卡(码)为主索引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一是建立智慧城市卫生专网,依托卫生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构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数据传输网络,打通168家自治区、兵团、市级、区(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智慧健康专网接口,对核酸检验测试机构、发热门诊、二、三级医疗机构形成全覆盖。二是截至目前,电子健康卡累计发卡量已达990.41万张,累计用卡量已达3.44亿人次,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已实现15家二、三级医院和740家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检查检验信息的接入,实现全市86家卫生服务中心、18家卫生院,535家卫生服务站、89家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数据的接入,实现急救中心、血液中心、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相关业务数据接入,现有数据量4.4亿余条。三是通过数据治理,我们初步建立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急救信息、血液信息、免疫规划等主题库,实现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监管、疾病分析监管、血液信息监管、院前急救监管等分析应用。
感谢贵委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但愿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首府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